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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灾风险保障专家谈
2008-05-14 10:47

综合调控应对巨灾

构筑四道巨灾防火墙



南方雪灾刚去,汶川地震又临。面对着巨灾造成的重大生命财产损失,如何做好巨灾风险保障再次成为社会关心的话题。



综合调控应对巨灾

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 刘新立


面对巨灾,从来就不是保险业一个部门的事情,而是需要各个与灾害、次生灾害相关的部门参与其中,统一发挥调配功能。汶川地震发生后,国家迅速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,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。“在中央政府层面,成立专门的灾害管理机构、综合调控,以更好地协调管理风险、提高国家整体抗风险能力。”在美国,联邦紧急救援署就担负起了这类综合协调职能。

较之其他巨灾,地震的存在机制有其自身特点,如灾害很难预报、灾害发生迅速、一些事前防范工作较难开展等。在很多财产保险条款中,地震风险都被列为除外责任。对于约定承保地震风险的保单,由于其承保费率和赔付情况已事前约定,地震所造成的损失应该很容易界定并快速理赔。

“灾害中应该有保险的身影。”刘新立强调,从短期来看,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灾后救援工作,有利于向消费者传递保险理念、树立保险形象,这对保险业来说十分重要。从长期来看,商业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政策性巨灾保险的研究与运作,如在有政策补贴的情况下,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对承保和理赔展开研究;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,商业保险公司可以积极研究费率拟定和产品开发等,如美国保险业对地震承保的额度很高,地震理赔额度在总损失中能占很大比重。



构筑四道巨灾防火墙

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 郝演苏


今年两次巨灾给政府敲响了警钟,政府应该有效地利用社会管理工具,以更好地改善和强化政府职能。目前在我国的巨灾风险防范体系中,政府扮演着第一位承担者的角色,面对灾害,通常是大包大揽,其结果是,救灾效率低下,反而出现了“救灾返贫、救灾致贫”的尴尬局面。

年初的南方雪灾,保险赔付不超过2%,郝演苏预计,汶川地震的保险赔付率也不会超过10%,且主要是寿险赔付,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。郝演苏认为,高质量、高效率的防灾救灾需要构筑四道防火墙:第一道是依靠民间个人的力量来承担、消化风险;第二道依靠商业保险转嫁风险;第三道是依靠国内外社会的救助;第四道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才是政府的财政兜底。

其中第二道防线的构建需要政府施以援手。以日本为例,地震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安排,政府给予财政补贴。从理论上说,政府利用保险这道防火墙,它也要相应地支付成本,即由政府财政来对巨灾保险进行安排,或是给予税收优惠,或是给予商业保险公司财政补贴、给予投保人保费补贴,或是成立巨灾基金等等。例如,在今年雪灾中,能繁母猪得到很好的赔付就是一个力证。

和谐社会意味着社会合作,通过四道防线的构建,社会资源能够进行有效地安排,更好地应对巨灾风险。



建立巨灾风险防范体系

中国人保财险股份公司副总裁

王和


王和表示,汶川地震再次警示国人,巨灾风险是真实存在的,它离我们很近。

对于建立我国的巨灾风险防范体系,王和有六点建议:一是以国家为主导建立巨灾防范保障体系,协调和推动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工作。二是国家给予资源配合,财政支持固然重要,但非财政支援、行政引导的效果可能会更好,如在立法层面上制定地震保险法等。考虑到当前各地的风险差异和财力差异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地震保险法还不现实,建议地方立法、部门立法先行,然后逐步上升到国家层面。三是加强教育,尤其是进行全民教育,提高国民的应灾技能。四是与风险管理相关的部门要参与巨灾风险防范体系之中,尤其是保险公司要承担起社会风险管理职责。五是推动金融体制创新。我们应学习和借鉴如巨灾风险证券化等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。六是加强合作,保险业要加强与国内其他金融领域、其他部门的合作。同时还应加强国际合作,特别是交流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技术。此外,要充分利用国际再保险机制,将我国的巨灾风险向国际资本市场转移。

总而言之,我们要对巨灾有足够的认识,否则因灾返贫的悲剧不仅在农村,在城市也将出现,届时居民个人的财务会受到沉重打击,甚至还会影响到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。
(来源:中国保险报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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